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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量连年下滑 长安福特因垄断协议被罚1.628亿元

发布时间:2019-06-05 03:49:00

6月5日上午,《汽车专业网》注意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出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福特)的处罚公告。公告内容为,长安福特违反纵向垄断协议法,市场监管总局对其处以罚款1.628亿元。

 

据长安汽车官方数据显示,今年4月份,长安汽车整体销量为121245辆,同比下降35%,长安福特销量同比下降18.7% 。该企业连续多年下滑的销量还没有回升的苗头,加上此次的1.628亿元罚款,这对长安汽车目前的状况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长安福特此次被处罚的原因是,2013年开始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的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规定。

 

市场监管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长安福特没有提供证据证明相关行为符合《反垄断法》第十五条规定的豁免情形。

 

事实证明,长安福特上述行为剥夺了下游经销商的定价自主权,并且排除、限制了品牌内的竞争,这是实际削弱品牌竞争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相关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长安福特的上述行为处以一年度重庆地区销售额4%的罚款。

 

一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将持续加强反垄断执法,有效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严肃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为权利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保护消费者合法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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