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载自 道哥说车
最近道哥的一个朋友被车撞了,虽然伤情不大<只是撞断了左腿。。。偷笑,道哥为啥偷笑,给大家还原一下当时的情景。他老婆最近驾驶本刚下来,兴奋的不行,每天都缠着这哥们陪她练车。那成想在一次指挥倒车时,被老婆一脚油门给......嘿嘿嘿嘿>。但是当把事故报到保险公司时,这哥们就一脸懵逼了,保险公司竟然不给予赔偿。哥们当时就急了,为啥不给赔偿我可是上了可全险的。
试问大家这种情况你遇到过吗?在购买车险的时候真的有看过合同吗?看过的话能够看懂吗?对于合约上的免责条款能够真正的理解吗?这期道哥就给大家讲讲汽车保险在什么情况下保险公司不给赔付。
逆天条款:撞到自己家人的,不给予赔偿
遇到这种情况,保险公司一定会做出如下解释:所谓第一者、第二者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驾驶员视同于被保险人),除去这些人以外的,都视为第三者。但在保险条款中规定,被保险人或驾驶员的家庭成员不属于“第三者”范畴。所以,如果车辆撞到自家人,商业三者险条款中规定为免责。所以,如果你是个新手,一定要小心不要在停车或者倒车时碰到自己的家人,心碎一地不说,保险公司也会冷眼旁观的!
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给予赔偿。
车主刚刚购买的新车未上牌,或者无临时牌照或者临时牌照过期,所造成的一切事故保险公司都是不会赔车主一分钱的,还有临牌是有时间和行驶区域限制的,而且新车保险即刻生效的只有交强险,其他商业险要等到次日零时才能生效,这个空档期需要跟大家明确。
酒驾、毒驾、药物所致,或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拒赔。
这个好理解,但要注意部分感冒药、抗抑郁药里均含有能引起嗜睡的药物成分,导致反应迟缓出了事故,保险不予赔付。生病,咱就别开车了!
驾驶证丢失、损坏、暂扣期间、以及更换期间对车辆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将不给予赔偿。
感觉很不可思议吧,但事实确实如此,别自信满满的以为自己的驾驶证还在或者补个驾驶证就可以了,否则车主们连怎么吃亏的都不知道。
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给予赔偿
车辆未通过年检或者未及时年检的,均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险免责条款规定,未在规定检验期限内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检验未通过而上路行驶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因此大家一定要重视年检这件事,车辆未年检,保险就相当于白买,车辆处于“裸奔”状态,要多危险有多危险。
被保险人主动放弃对责任方的追债,这种情况是将不给予赔偿的。
“行善有风险,放弃追责需谨慎”。这缘于车辆损失险其中一条免责条款规定,因第三者对保险车辆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事故发生后,在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有关责任方请求赔偿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这也就意味着,若你某天善心大发,放弃对责任方的追责权利,那就有可能要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因为此种情况保险公司也不会赔偿损失给你。
在收费停车场内,汽车剐蹭或丢失,将不给予赔偿。
不论是在停车场被剐蹭还是车辆被偷,保险公司一定会把责任推给停车场的,谁让停车场收费了呢!收了钱就要负责任,而且人家同样有明文规定:保管期间内出现事故由保管人负责赔偿!
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给予赔偿。
基本险通用条款第八条写明,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应在保险合同成立时一次交清保险费。保险费交清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同时,《保险法》规定,如果在超过规定的期限六十日内未支付当期保费,保险合同效力也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此时的保险合约也就相当于一纸空文。
对于汽车新增设备,在意外中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不会给予赔偿
在车辆损失险和全车盗抢险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车辆出厂时的原厂配置以外新增设备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赔。现在很多车主在新车买回来之后,都热衷于自己再加以装饰一番,例如加个包围,加个尾翼什么的。不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就要注意了,因为这类新增部件的损坏,均不属于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除非另外为这些新增部件买“新增加设备损失险”。
事发超过48小时未告知保险公司,有可能不赔。
这里为什么是“有可能不赔”呢?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造成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部分,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发生超过48小时才通知保险公司,同时也不能提供有效的财产损失证明,保险公司有权拒赔。当然如果可以提供有效的证明,包括交警给出的有效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是财产损失证明(例如车辆修理费等),那么就可以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过建议大家最好还是尽可能在48小时内报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若确实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保险,也要现场拍照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