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让直行”稍微有点驾驶常识的人都知道这句话。慢慢地直行的车主就觉得自己就是“老大”,转弯车辆是必须让直行车的。所以在路口毫无顾忌,油门不减!谁料,碰的一声。两车就撞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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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22日,甄某驾驶一辆普通三轮摩托车,沿三河市高楼镇蒋小线南向北行驶至韩家庄村南侧路口处向西左转弯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柳某驾驶的冀R****P小型汽车、郭某头南尾北停放的京K****1号小型汽车相撞,造成三方车辆损坏、甄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甄某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之“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且在转弯时未按照规定使用转向灯”,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柳某驾驶机动车在道路超速行驶,其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双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在此事故中所起的作用相当,双方均负此事故的同等责任,郭某无责任。
交警提醒您:车辆在行经路口时,要做到减速慢行,观察路况,注意身边过往的人流和车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同时,电动车驾驶人要正确佩戴好头盔,这样在发生事故时才能有效保护头部。
素材来源:廊坊三河交警大队
通讯员:谢娜
审核: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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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廊坊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