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点小生意挣钱养家,这无可厚非,可要是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做非法买卖,那找上门的就不仅是顾客,还有警察也来了。
经了解,孙某雇佣了朋友王某,分别在牟平区新区大街某大院内以及武宁街道某村设置了两个销售点,在某工厂大院内长期停放一辆厢式货车用于储存。平日里销售点销售的汽油,都是从厢式货车这里“倒腾”过去。
无独有偶,“95后”的姜某也是如此。听说卖私油能赚钱,姜某就打听朋友,经人介绍,干起了这个买卖。今年10月份,无业的姜某购买两辆货车并对其私自改装,用于销售非法汽油,一直存放于牟平区某村的一处废旧厂房处。
这些私自改装、加装的加油车,容量小则几百升,方便流动加油;大则几吨十几吨,用于大量存储,两辆车的油罐内一共储存了近8吨的成品油,一旦发生危险,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这三人涉嫌危险作业,已被公安部门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烟台广播电视台】










